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呜——

远处,火车鸣着汽笛,沿着铁轨疾驰而来。

“退后!退后!”

手持铃铛的站务员来回奔走,将那些好奇的围观者驱赶到安全距离之外。

铃声两响,汽笛一声,他们配合默契,仿佛在演奏一首二重奏。

轰——

当火车驶入站台,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。站务员不再需要费力维持秩序,因为那些站在铁轨附近的乘客,都被这庞然大物吓得四处逃窜。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巨大、如此快速、如此喧闹的蒸汽机车,一个个目瞪口呆,惊叹不已。

那些平时对教堂毫无敬畏之心的人,此刻眼中却充满了虔诚。他们被这钢铁巨兽所震撼,眼中流露出恐惧和敬畏。

这就是所谓的“城市乡巴佬”。

他们一辈子都生活在伦敦,从未离开过这座城市。自从乘坐火车去郊外度假成为一种潮流,每逢周末,车站里都会挤满这样的“城市乡巴佬”。

而那些经常乘坐火车的绅士淑女们,则对“城市乡巴佬”的丑态嗤之以鼻。他们早就站在安全线外,双手背在身后,静静地等待着站务员的指示。

火车,在出发之前,就已经将人们划分了等级。

站台,就是一个微型社会。在这里,人们被细致地划分开来,比天堂还要细致。

懒惰的圣彼得,只把人们分为天堂和地狱,而火车,却把去往同一个目的地的人,分成了三等:一等座、二等座和三等座。

每个人都在这狭小的站台上,再次确认了自己的身份。随着列车长的停车信号,十名站务员分别站在十个车厢入口处,引导着乘客们进入各自的车厢,就像把坚果装进不同的罐子里一样。

首先,让我们来看看一等座的队伍。

他们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优雅,他们尽可能地放慢脚步,仿佛步子越小,就越显得高贵。明明人不多,却排起了长队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。当然,插队或者催促这种事,是绝对不会发生在一等座的队伍里的。

火车的前三节车厢,是为他们准备的。每个车厢都有两个包厢,每个包厢至少可以容纳八个人,但通常只有两三个人乘坐。

接下来,是二等座的队伍。

二等座的乘客,形形色色,衣着各异,很有看头。有精打细算的商人,有没落贵族,有暴发户,但大多数都是穿着西装的白领。

火车的中间三节车厢,是为他们准备的。每个车厢有六排座位,每排两个座位,面对面放置。所以,和陌生人拼桌是常有的事。座位之间,有一个固定在火车上的铁桌子,那是他们之间唯一的隔断。

但至少,他们有沙发,有铺着波斯地毯的舒适沙发。

最后,是三等座。

他们没有座位。火车的后四节车厢,挤满了人,没有人数限制。他们看起来都差不多,菲勒蒙甚至无法分辨出他们之间的区别。他们穿着破旧的衣服,脸上满是污垢,最重要的是,他们的表情都一样。

三等座的乘客,总是用怀疑的目光互相打量,双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口袋。他们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,下车的时候,他们的肩膀比上车的时候更弯曲了。

所以,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火车的前后。三等座的车厢,总是挤满了人,甚至有人被挤到车厢外面。车厢里,除了粗重的呼吸声和咳嗽声,几乎听不到其他声音。

这就是英国最常见的十节车厢列车。

菲勒蒙和玛丽乘坐的是第五节车厢,也就是二等座的中间车厢。

菲勒蒙坐在靠窗的位置,面朝火车前进的方向,玛丽坐在他旁边。她用手指勾住菲勒蒙的衣角,低声说道:“我…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?”

与其说是低语,不如说是把音量调低了。她的人造声带,很难表达情感。如果非要用一个比喻,那她的声音就像是一支吹奏着忧郁单调音符的长笛。

“我…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?”

菲勒蒙没有回答,他正在把拐杖放在窗台上。玛丽以为他没有听到,又重复了一遍。

“难道你想让我去三等座站着,让你一个人舒舒服服地坐着吗?”

“可是……”玛丽欲言又止。

“你就当是陪我聊天吧,你应该得到这份待遇。”

“可是您没钱啊。”

菲勒蒙顿时语塞,玛丽也识趣地闭上了嘴巴。

他们沉默着,各自看着窗外。乘客们陆陆续续地走进车厢,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一对衣着光鲜的夫妇。他们在公共场合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,菲勒蒙厌恶地转过头,皱起眉头。

他们一看就是暴发户,虽然穿着华丽,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庸俗的气息。看看他们那十指相扣的姿势,真是令人作呕!

这对夫妇的后面,坐着一个不苟言笑的老人。他眉头紧锁,仿佛对一切都看不顺眼,包括他自己。他坐下之后,就再也没有看过窗外,菲勒蒙猜测,他一定是个很现实的人。

老人的对面,坐着一个形单影只的女人。一个女人独自旅行,总是让人浮想联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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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勒蒙身后的座位是空的,但对面却坐着两个浑身散发着牲畜粪便味道的男人。他们的到来,让车厢里的空气变得更加污浊。

“要出发了!”

站务员的声音从车厢外传来。

“等等!等等我!”

一个胖男人气喘吁吁地跑进车厢,他满头大汗,慌慌张张地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。他跌跌撞撞地走到菲勒蒙身后,一屁股坐了下去。

所有乘客都到齐了。站务员的声音,列车长的汽笛声,周末的列车……

火车还没有启动,车厢里却弥漫着一股暴风雨前的宁静。

人们既庆幸自己赶上了火车,又担心要和陌生人共处几个小时,既担心火车会不会出事,又期待着离开伦敦的旅程。

沉默,是最有力的语言。

菲勒蒙疲惫地看向窗外,赫德森站在站台上,声嘶力竭地喊着什么。看来,他今天来车站,不仅仅是为了庆祝新列车首航。他的嗓门真大,即使隔着这么远,菲勒蒙依然能听到他的声音。他虽然在火车设计方面很有天赋,但如果去唱歌剧,或许会更成功。总之,这两个行业,都错过了一个人才。

“您累了?”玛丽问道。

“看不出来吗?”

菲勒蒙摘下手套,揉了揉眼睛。他从早上就开始走路,现在腿酸得厉害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新买的酒壶,喝了一口威士忌。

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流下,让他精神一振。

“您总是这样,一累就喝酒,难怪总是觉得累。”玛丽忍不住说道。

“我的事不用你管。”菲勒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,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。那是他昨天从爱丽丝那里拿到的介绍信,收信人是亨利·莉莉,牛津大学校长,也是爱丽丝的父亲。这也是他选择去牛津的原因。

“您为什么这么关心她?”玛丽看着菲勒蒙手中的信,问道。

“玛丽,你听说过《爱丽丝梦游仙境》吗?”

“那是什么?书还是歌?”

“那《爱丽丝镜中奇遇》呢?”

玛丽摇了摇头。

这就是菲勒蒙感到不安的原因。

爱丽丝已经成年了,她不再是那个童话故事里的爱丽丝。但她也不像杰基尔博士或者弗兰肯斯坦博士那样,完全是虚构的人物。

她的一切,都充满了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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