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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边的路灯散发着柔和的黄色光晕。商店的霓虹灯五彩斑斓,红的像火、绿的像玉、蓝的像深邃的海洋,它们闪烁着、变幻着,将热闹与繁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。

这是这个小镇上最繁荣的路段,跟村里的宁静不同。

此时是晚上十点左右,车流不断,汽车的前灯和尾灯交织在一起,形成了一条条流动的光带。

树木在灯光的映照下有一片片阴影,它们的枝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,沈世根将视线从窗外转回车内,问靠椅背的沈家乐:“阿乐,怎么了?很难受?”

沈家乐痞帅的表情特别生动,有点无奈地说:“今天差点给任家兄妹灌醉,任正煜不是扮猪吃老虎,他是真的率直可爱,说话比较直,但也知道分寸,挺好玩的。”

沈世根讥嘲的眼神中带着冷意:“没有任家某些人,他不会变成这样,所以我不担心任迈路那一支会真心帮任家老头子那一支。”

沈家乐呼岀一口酒气说:“爸爸,我居然有点妒忌任正煜,他的父母和姐姐就不说吧,可景哥是真心对他好。在利益面前,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武器,感情也同样,但是景哥对任正煜的好,明显是不计利益。”

沈世根眼里闪过一抹阴郁,说道:“那是有因有果,小景部分长相似母其实也似舅父,任迈路很宠小景的,所以小景也那么宠任迈路的儿子,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,我很讨厌她,更加不会对她的儿子好。”

沈家乐将头靠在沈世根肩膀上,安慰道:“爸爸,你还有我呢,你想那些所谓的外甥做什么,我们拆礼物吧。”

拆礼物?沈世根有小小兴趣吧。

沈家乐从背包里将两份礼物拿出来,先打开刘亮杰送的礼物,那是一个蓝色鳄鱼皮钱包,纹理清晰,这种颜色显得不沉闷又独特。

款式为经典的对折式,线条简洁流畅,没有丝毫冗余的设计,外部的品牌标志以低调又独特的方式镶嵌在右下角。

沈世根说:“挺适合年轻男人用,几千元的钱包,给没有见过面的子侄辈,算是送得出手的礼物。”

沈家乐此时有点嬉皮笑脸了:“那沈总给见过几面的子侄辈的礼物,绝对是送得出手,三万多元的手表。”

沈世根认真地说:“那只手表小景受得起,而且他也给我准备了礼物,也是手表,就是类似我现在戴着的这款手表,同一间厂生产的。”

沈家乐有点惊讶:“景哥真厉害,居然知道你喜欢这款名不经传的手表,那间厂不是倒闭了吗?”

沈世根一脸感慨:“说出来你也不一定相信,小景在这间厂倒闭前买了13只手表,他是看到我戴,才给我送了一只。”

沈家乐竖起大拇指,他知道自己的爸爸为什么喜欢这只手表,用沈世根的话来说,是跟着他一起发达的手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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