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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卫国看向小厮,面露不解道。

“为什么不能?”

小厮反问,好奇说道:“你我身后站着大明,站着圣上,可用可使之法多如牛毛,就好比某,这杂货铺虽说不大,但如今站稳之后,谁不知我这商品繁多,应有尽有。”

“等跟越国权贵搭上线,到时候,稍微运作一下,送点丝绸金银,从外城搬到内城,那也不需要多久。”

小厮的说法让马卫国茅塞顿开,眼神都亮了起来。

在幼军之中的教育可没有教马卫国这些,在小厮看来,马卫国就是太年轻,急于求成证明自己,这对于锦衣卫而言,这可不是什么优秀的品质。

给权贵当白手套并不是什么稀奇事,这在大明也不是稀罕事,区别就是大明的权贵藏得好,手段多,而在越国,藏都不用藏。

就升龙城而言,自黎氏上位后,很快就将整个越国的各类矿产和商业收回,再分给当初帮自己抵抗明军的几大家族。

而蒲氏不过是他们手中的一块肉,也就是现在还能帮忙赚钱,要是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,成为不会下蛋的母鸡,那些家族并不介意杀鸡取卵。

小厮明显比马卫国更了解越国,因而他原本的打算,便是从商业上逐步替代蒲氏。

如此就算蒲氏消失了,那么自己取而代之,对往后锦衣卫的各种行动都有好处。

权贵们以为自己是他们餐桌上的食物,殊不知在锦衣卫眼中,这些权贵才是待宰的鸡。

用后世的说法,这些人将成为大明在越国的买办。

马卫国细细思考着小厮的话,从中想着自己能做什么。

“在城中,别总盯着蒲氏,像是那些阮,黎,郑,陈这些姓氏,都是越国大族,若是能跟他们打好关系,区区蒲氏,不足挂齿。”

看出马卫国的疑虑,小厮又开口说道。

闻言,马卫国抿了抿嘴,他倒不是没想过,但是,对于这样的方式,他很反感。

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死的?便是像小厮所说那般,与那王振搞好关系,堂堂锦衣卫指挥使,最后落得个身死道消。

现在自己要去走父亲的老路,马卫国闭上了眼睛,思绪十分挣扎。

小厮倒是不知道马卫国的身世,就算知道了,他也会如此说,这是任务,个人情感就要先放到一边,这世上哪有什么事都刚好符合自己的喜好。

不久之后,马卫国睁开双眼,淡淡说道:“我会去做,不过,希望能有个身份。”

像是去那些大家族当奴仆,然后一步步发育,最后成为对方的左膀右臂,这类想法,想都不要想。

都是奴仆了,身家性命就握在对方手里,人家想让你死,你就得死,给人当狗,是达不到搞好关系这样的条件的。

“你很年轻,可以当个商贾嫡子,从大明而来,因为开海,想在越国一展抱负,帮家里开拓商业,这样的身份怎么样?”

小厮上下打量了马卫国一眼,旋即一边点头一边说道。

马卫国本身就是富家子,马顺身为锦衣卫指挥使,自然不会亏待自己的儿子,因而马卫国身上就还有没洗去的贵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