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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喜欢一个人,就是要吃苦的。

还要度过很多的难关,那吃苦的乐趣又何在?

为了给小说增加一些彩头?

我疯了吧我。

不过前面也说过,我真的爱写小说。

但是我写小说,已经写的超过了百分之90多人的量了。

也可以这么理解,因为我喜欢写小说,不说结果如何,至少我比百分之九十的人,喜欢写小说。

或许我对小说的理解程度,达到了百分之九十。

等于说我在小说上下的功夫,快到顶了,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挖掘了。

即便如此,我还是想尽办法成长,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写小说。

而且是在超过百分之90人的情况下,估计今年可能量比去年更大。

既然小说已经挖掘了百分之九十了,我还是那么乐趣满满,充满活力。

那么我对爱情,或者点题一下,我对于喜欢一个人,同样挖掘了百分之九十了。

那小说可以,喜欢一个人,为什么就不可以继续喜欢了呢?

我开始重新审视了一下喜欢,的这个点。

跨越很多的难关,想尽办法,勇敢解决问题,好像就是我最喜欢的事情。

凭什么小说可以,喜欢就不行了?

我不论如何,得到结果前,定是尽力而为的。

人,就是要勇敢走出自己的路才是。

话在说了,我比大多数人的困难还要少。

我都慌了的话,谁还行?

就好像那些狗资本一样,一个个拿着巨大的资源,半死不活的。

谁还能有信心?

本身已经强大到让人不适了。

所以我得到的结果,就像以前听过的一句话一样。

不管做什么事,想要做就要做的最好。

我觉得这句话完全没问题。